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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编制!嘉兴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嘉兴市特殊幼儿教育康复园)公开招聘!返回公招列表 >>

2024-04-24

嘉兴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嘉兴市特殊幼儿教育康复园)是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隶属于嘉兴市残疾人联合会。为吸纳优秀的特殊幼教人才,促进特殊幼儿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幼儿教师1名。具体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要求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学历要求

所需专业

其他要求

教师

1

大学本科及以上

学前教育、特殊教育专业

具有教师资格证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1.全日制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

2.在职教师和社会人员。

三、招聘条件及资格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勤奋好学,热爱本职工作。

3.身体健康,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5月10日以后出生);任期内的县(市、区)级学科带头人及以上教学荣誉称号的教师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5月10日以后出生)。

(二)资格条件

1.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2024年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在职教师(社会人员)报考的,学历证书须在2024年5月10日前取得(归国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要求及其他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可提供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师范类毕业生证明或有效期内的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及相对应的普通话等级证书,但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未按时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在职教师(社会人员)报考的,教师资格证书须在2024年5月10日前取得。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本次招聘的范围对象:

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②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影响期限)的;

③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④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⑤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四、招聘方法及程序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8日至2024年5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嘉兴市阳光康教园(嘉兴市南湖区解放街道凌塘路136号)。

3.报名材料及要求:

应聘人员可按照招聘公告,直接到嘉兴市阳光康教园报名,本人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委托他人代报名,代报人按公告规定,提供报考人员所需提供的相关材料,同时提供代报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由本人填写《2024年嘉兴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嘉兴市特殊幼儿教育康复园)公开招聘幼儿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1),并提交相关材料:

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毕业证书原件与复印件;

③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④近期一寸同底证件照2张;

⑤有工作经历的需提供相关劳动合同、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

⑥有获奖等经历的需提供各类获奖证书、荣誉证书、课题的原件及复印件等;

⑦事业单位在职在编教师在体检前另需提交所在学校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材料。

4.资格审查:报考结束后,市残联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招聘岗位所需专业要求参考教育行政部门专业目录设置和审查,对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名称不一致的,由招聘单位根据所学专业方向审核确定。

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不得低于招聘计划人数的3倍,不到规定比例的,将取消招聘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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